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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9〕4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04-23     点击量: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27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办函〔20198号)的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8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向我局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教育部推荐上报有关要求

(一)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

(二)由于时间紧迫,请有意向从教育部推荐上报或计划从其他渠道推荐申报的老师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附件1)交至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于42517:00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反馈至科技处、社科处(行政楼1B4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1299@126.com

 


附件

1.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

2.汇总表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5.《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6.《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7.《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科慰  赖梦瑶  联系电话:22862615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