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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科技部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科研〔2019〕1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03-04     点击量:

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科技部下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主要以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指导,重点支持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科技计划,在我省着力发展的九大科技领域中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作用。

二、“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是以在研项目为依托,项目申请单位按以下分类进行申报(各类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建议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研发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重大平台,我省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获我省珠江人才计划等资助的相关机构,引进的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申报。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建议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过程中引进的可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外国专家所在相关机构申报。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建议在推动绿色发展、解决我省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建设美丽广东、平安广东、健康广东,促进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中引进外国专家的相关机构申报。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建议在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和精准农业发展等领域中引进外国专家的农业类机构申报。

三、入选项目单位可获得国家财政资助,用于补贴项目中聘请外国专家的国际旅费、在粤生活费、工薪等费用。入选项目聘请的外国专家凭借项目立项通知,可申请“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并申领《优粤卡》。

四、在项目申报中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聘请的外国专家应为持有外国国籍的专家,对专家年龄无限制,但应身体健康,来粤工作专家应于2019年度累积在粤工作一个月以上,团队专家累计在粤工作两个月以上。项目中聘请的港澳台地区专家,可参照执行。

(二)原国家外专局的各类项目申报系统均已停止使用,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已注册过原国家外专局的项目申报系统的单位,可使用原单位的账户密码直接登录新项目申报系统,新的项目申报单位需先完成注册才能登录。

(三)系统开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7日,3月11日至15日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审核及推荐申报时间,过期不予推荐。

联系人:

科技处(社科处) 廖婷婷

联系电话:22861296

专家服务处  刘宁

 话:020-83163673

  箱:liun@gdstc.gov.cn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科技处(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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