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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成果信息的通知 科研〔2019〕2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9-03-26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为完善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成果信息,现请各校内外高层次人才将以东莞理工学院为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录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48。请按照以下要求录入成果:

一、核对成果信息

查询个人科研成果信息,主要检查以下三种情况:

1. 系统中未录入但实际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及时补录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成果信息,凡有信息状态发生变化的(包括在研项目已结题、项目成员有变更、专利申请已授权、项目经费有偏差、发表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等情况),请及时将最新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kyc1299@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系统信息修改+姓名

3.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不通过”的成果信息,请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成果信息并重新提交,务必上传证明材料。“学校不通过”或“机构不通过”时,可在成果列表上直接查阅“审核意见”,并按照意见及时修改提交。

二、录入要求

请按照成果的真实信息填写,并上传附件,填写的成果产生时间必须与相关附件信息一致。

论文——录入所有作者信息,确定署名单位无误,上传论文pdf版本或者扫描件,并在备注中提供WOS号或DOI号;

项目——录入所有项目成员,上传立项批文和有公章的合同书电子版。无合同书的项目上传申报书签章版及立项批文。横向项目需上传合同、立项审批表和预算审批表签章版;

专著——填写所有作者信息,上传封面、封底、版权页、作者信息等页面信息;

专利、获奖——上传证书扫描版。

三、注意事项

新进校内外高层次人才请直接联系所属二级机构科研秘书来增加科研账号。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科慰  詹春燕; 联系电话:22862615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