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接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1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2号)文件,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组织预申报“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全球变化及应对”等6个重点专项,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该类项目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该类项目申报流程包括:
(1)负责人整合集成国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
(2)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
(3)广东省科技厅推荐;
(4)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形式审查、初评;
(5)若通过初评,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并进行网络视频答辩;
(6)立项。当前项目组织处于提交预申报书阶段;
2、预申报书需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提供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
3、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4、牵头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需加强组织申报工作,应整合集成国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5、针对同一个指南方向的项目或课题,存在多个团队重复或交叉申报的,要求学院加以整合;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需网上填报(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根据科技部的统一安排:系统于2019年2月13日上午8点起开通,为确保项目提交成功,各项目需于2019年3月15日17点前在申报系统提交至学校管理员;
2、各项目负责人若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需将申报该类项目的“申报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电子邮箱、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于2019年2月25日前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学校管理员将统一开通申报帐号;
3、我校推荐单位:请统一选择“广东省科技厅”;
4、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5、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组成员(课题负责人)进行查重确认,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项目申报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1)联合申报协议: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可参考附件1)
(2)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需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3)外籍港澳台专家证明材料: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4)自筹资金承诺函:指南有要求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若指南无自筹经费要求的专项,无需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
(5)部分专项需要提供数据共享声明文件。
7、项目下设课题与参与单位数量:部分领域重点专项下设课题数量及参与单位总数有限制,请参阅具体专项指南及形式审查要点。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其他参加人员;
8、联合申报单位要求: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9、形式审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参见各领域形式审查要求,每个专项每个指南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三、学校组织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意向的征集: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于2019年2月25日前提交填报意见征集表(见附件2)至指定邮箱,以便学校组织申报;
2、预申报书质量提升: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于2019年3月1日上午12点前将预申请书(见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指定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预审(提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将于2019年3月6日前反馈;
3、预申报书系统提交: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于2019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网上正式提交项目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
4、纸质材料的报送: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后,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9年3月26日前提交科技处(行政楼B404)。
四、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
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2、“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4、“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6、“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7、“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技部原通知链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1号)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2号)
科技处联系人:廖婷婷 林军谊
联系电话:22861296
电子邮箱:kyc1299@126.com
附件:
1、联合申报协议模板.docx
2、申报意向征集表.xls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