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服务的功能,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党建工程”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的申报面向省内各普通高校,课题组成员应包含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1.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应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高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并结合我省高校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人需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项目需从课题指南中选择选题,明确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专著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
标,时效性强的选题,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7.申报项目经省立项后,予以资助。
8.项目立项后学校以市厅级认定级别,并从党建经费给予项目立项经费60%配套资助。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者,撰写《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书》,在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前由社会科学处协助登录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填报。
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者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平台导出打印的《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交至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由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于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组织机构需填制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远飞,电话:2286-1568;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魏瑞欣,电话:2286-2111。
附件:1.2018年度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重点项目课题指南
2.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书
3.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党建工作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