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开展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学校现对已结题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范围
1. 2015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
2. 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二、已结题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要求
(一)对所有已结题项目的要求
对所有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财务查询系统核实项目余额。对于截止到目前仍有结余经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原预算要求尽快使用完。
(二)对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的要求
对于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仍有结余资金的项目(无论剩余经费多少),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原预算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经费使用完。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经费仍未使用完的,将按相关规定收回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同时学校将按《关于加快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科研〔2018〕27号)要求,收回未使用完的配套经费。
(三)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的要求
对于2016年度结题项目仍有结余资金的项目(无论剩余经费多少),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原预算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经费使用完。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费仍未使用完的,将按相关规定收回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同时学校将按《关于加快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科研〔2018〕27号)要求,收回未使用完的配套经费。
(四)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的要求
对于2017年度结题项目仍有结余资金的项目(无论剩余经费多少),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原预算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经费使用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经费仍未使用完的,将按相关规定收回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同时学校将按《关于加快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科研〔2018〕27号)要求,收回未使用完的配套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廖婷婷、22861296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结题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