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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成果信息的通知 科研〔2018〕10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10-30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为协助学校人力资源处做好2017-2018学年度2017.9.1-2018.8.31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现通知各位老师将该学年度科研成果录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111。请按照以下要求录入成果:

一、核对成果信息

查询个人科研成果信息,主要检查以下三种情况:

1. 系统中未录入但实际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及时补录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成果信息,凡有信息状态发生变化的(包括在研项目已结题、项目成员有变更、专利申请已授权、项目经费有偏差、发表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等情况),请及时将最新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OA信箱(科研处赖梦瑶),邮件标题统一为系统信息修改+姓名

3.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不通过的成果信息,请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成果信息并重新提交,务必上传证明材料。学校不通过机构不通过时,可在成果列表上直接查阅审核意见,并按照意见及时修改提交。

二、录入要求

请按照成果的真实信息填写,并上传附件,填写的成果产生时间必须与相关附件信息一致。

论文——录入所有作者信息,确定署名单位无误,上传论文pdf版本或者扫描件,被SCIEIISTP收录的上传收录证明;

项目——录入所有项目成员,上传立项批文和有公章的合同书电子版。无合同书的项目上传申报书签章版及立项批文。横向项目需上传合同、立项审批表和预算审批表签章版;

专著——填写所有作者信息,上传封面、封底、版权页、作者信息等页面信息;

专利、获奖——上传证书扫描版。

逾期不提交的成果信息(延期提交、遗漏数据填报不全),不计入此次科研数据统计范围。

三、注意事项

1. 新进校人员请直接联系所属二级机构科研秘书来增加科研账号。

2. 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所有学校通过数据,是学校科研统计的重要依据。建议老师将个人入校以来的所有科研成果录入系统,以方便老师各项工作的开展。

3. 逾期未按要求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科技处(社科处)将不再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赖梦瑶 刘晓蔚; 联系电话:22861299

 

 

 

                                                                科技处(社科处)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