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关于2018年东莞市社科规划决策咨政课题申报的通知》(东社联通〔2018〕14号)已正式发布,现我校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为了助推东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窗口期”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更大作用,经财政局同意,市社科联将2018年相关课题经费调整为决策咨政类课题经费,深入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东莞高质量发展系列课题研究。请各位老师围绕大湾区课题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经费支出与管理参照《关于印发<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8﹞1号)来执行。
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东莞高质量发展”课题参考题目
1.东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重大作用和具体路径研究;
2.东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机遇,打造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研究;
3.东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机遇,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研究;
4.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东莞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级研究;
5.东莞携手深圳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科学装置集聚区研究;
6.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滨海湾新区发展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研究;
7.推进滨海湾新区与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及港澳地区对接合作,打造粤港澳协同发展先导区研究;
8.东莞加快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推动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研究;
9.东莞携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研究。
二、相关要求
1.严格遵循《东莞市社科规划课题(决策咨政类)暂行管理办法》(东社联发〔2018〕2号)要求进行申报。
2.认真填写《东莞市社科规划决策咨政课题申报书》。
3.于2018年9月25日中午12:00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至科研处邮箱(kyc1299@126.com),科研处将有需要修改的申请书于2018年9月25日前返回至科研秘书。2018年9月2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4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须提交学院汇总表(盖章)至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东莞市社科规划课题(决策咨政类)暂行管理办法》(东社联发〔2018〕2号)
2.《东莞市社科规划决策咨政课题申报书》
3.《关于印发<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8﹞1号)
4.学院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