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效,现请各机构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交项目开题报告。
根据要求,立项经费30万元以下的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中的专家组人数至少需3人,立项经费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中的专家组人数须5—7人。所有专家均须来自不同单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育科研类项目请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其他人文社科类项目请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项目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交至科研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浩松
联系电话:22863119,2286129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
3、《2017年创新强校项目(人文社科类)一览表》
科研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