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7年度东莞理工学院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中期检查与2016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16〕73号)和实际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2017年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小分队(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合同书》的研究计划与内容开展工作;
2、研究或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目标完成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开支是否合理。
4、其他未尽事宜。
(三)、中期检查注意事项:各小分队(专员)要严格按照《合同书》中的任务指标,主动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去开展科技服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二期经费拨付依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予拨付二期经费,后续经费视进展情况再行确定。对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验收
(一)、项目验收范围:2016年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小分队(专员)(详见附件2);
(二)、项目验收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合同书》的研究计划与内容开展工作;
2、研究或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目标完成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开支是否合理。
4、其他未尽事宜。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2018年7月6日17点前二级组织机构以院系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A4双面装订,一式3份):
1、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验收报告书(详见附件3、附件4);
2、项目《合同书》签字盖章版;
3、财务决算表;
4、成果支撑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3119
附件:
1、《2017年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小分队中期检查一览表》
2、《2016年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小分队(专员)验收一览表》
3、《东莞理工学院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中期检查表》
4、《东莞理工学院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验收报告书》
科研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