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东莞市推动建设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走在前列行动计划》(东创新办〔2016〕16号),大力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东莞市核心技术攻关“攀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东府办〔2017〕144号),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18年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工作。我校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高校只能申报“市核心技术攻关前沿项目”。对于能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将优先支持。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领域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必须注册新帐号。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5月8日—6月5日17:00。
(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12:00。A4规格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线平装, 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三、审批流程
(一)市科技局每年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开展科技需求调研,研究确定重点支持领域,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报要求;
(二)市科技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四)市科技局或经市科技局委托的服务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六)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
(七)市科技局将拟立项项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八)市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有异议者可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由市科技局调查、处理,并给出明确答复意见;
(九)报市政府审定;
(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在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能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市科技局将推荐申报省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省市联动支持。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负责前沿项目)
联系人:陈珺,22831317
2.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罗鸿斌,22862395
特此通知
附件: 2018年东莞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前沿项目)
科研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