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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科研类)审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8〕2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03-03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用办法(试行)》(莞工〔2017150号)及实际工作安排,科研处拟于201836-37日集中受理2017年度学校职称申报材料(科研类)审查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校内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全日制聘用教职工。

 

二、时间安排

20183517:00前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统一报送2017年度职称申报的材料至科研处办公室,并提交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组织机构提前收集好本机构相关教师的需科研处审查的材料。各科研秘书需仔细审核本机构老师的职称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可在东莞理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审核状态须是学校通过的方可作为依据,状态为机构通过或者学校不通过的均无效)。

2、本次职称申报材料原则上均由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3、申请者应对所提交的所有科研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均参照《东莞理工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莞工〔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3119

 

附件1:真实性承诺函

 

科研处

2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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