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已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的申报工作。我校限报2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外语学科专项”设立原则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学科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但可以做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5)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次“外语学科专项”,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外语学科专项”。
2、关于申报范围
“外语学科专项”拟定以下研究方向作为申报范围: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题目自拟。
3、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论文,指内容相关、相互联系的论文若干篇;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4、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全省本年度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
五、申报安排
项目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注:《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填写“外语学科专项”。
1、4月12日17点前,各申报人将申报书草稿1份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2、4月13日—16日,学校评审,择优推荐2项。
3、4月18日,获推荐申报人按要求提交以下正式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6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并发送至kyc1299@126.com,主题标注“单位名称+姓名+2018年外语学科专项”字样。
六、特别提示
1、“外语学科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清理。
联系人及电话:罗鸿斌 2286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