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莞工〔2017〕29号),学校拟对2017年度我校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以科研管理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基础。现将拟奖励和表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单位科研秘书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科研秘书汇总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公示期内将纸质版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公示结束将不予受理。
学校将在科研处网站“科研快讯”栏目中对发表在SCI二区及以上高水平期刊的论文进行集中报道,请已发表此类论文的老师于公示期内将论文的研究情况(含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意义、关键技术及取得成果)发送至OA信箱(科研处赖梦瑶),邮件标题统一为“科研快讯+姓名”,公示期结束前未提交稿件的将影响奖励发放。
专利权人、获奖人为东莞理工学院的专利证书及成果获奖的证书原件由学校保管,无证书原件的不纳入科研奖励。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奖励仅限于超额完成合同的科研成果部分,属于合同任务内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受理的意见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统一更新。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莞工〔2017〕29号),学校已对SCI、EI中业内公认水平不高的期刊汇总,列入黑名单不予奖励,建议各位老师以后在投稿中注意回避此类期刊。
公示地点:行政楼公告栏
联系人:孙浩松 赖梦瑶;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