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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科研〔2017〕5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7-06-23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统筹管理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人才,根据工作安排,需开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基本信息统计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胜任科研攻关、项目指导与评审、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入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遵循学术规范,学界口碑良好,无学术腐败、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收入备选评审专家库:

1)博士研究生导师。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作为项目评审专家。

4)在SSCI、CSSCI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或决策报告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

5)获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理论宣传青年优秀人才”荣誉称号。

三、采集办法

1.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专家按照《专家库专家信息统计表》(附件1,简称《信息统计表》)的相关要求填写表格。

2.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专家根据填写说明,如实填写《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2,简称《专家申报表》)。

3.2017年7月21日前将《信息统计表》与《专家申报表》电子版压缩文件包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邮件标题:“专家信息采集+姓名”。

四、联系方式

省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0-89280452;020-38806246

联系人:张毅,15800030636;刘国雄,13378680518;赵恒煜,13430329350;易雪颜,13434274168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1296

 

附件:

1.专家库专家信息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2.专家库专家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科研处

 2017年 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