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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2017年监理信息调查表 (半年报) 的监理通知 科研〔2017〕6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7-07-05     点击量:次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合同书》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执行未验收的2013-2016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及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括:

⑴ 2017年5月或6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彩色清晰扫描或拍照上传;

⑵《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投入数据);提供2017年1月-2017年6月资金投入每个科目中相关支出金额最大一笔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等单据,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⑶从企事业单位记账系统中筛选出的《项目支出情况表》相关的明细账(2017年1月-2017年6月),并提供筛选时的截图或照片;

⑷《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支出数据);本期有下达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2016年社发项目合同约定有前期投入的,须另附前期投入每个科目中相关支出金额最大一笔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等单据);

(学校财务查账时间:7月5日-7月10日)

⑸《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须罗列项目迄今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

⑹《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数据);并提供2017年1月-2017年6月期间不少于三笔的大额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和发票(有销售合同的一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⑺证明项目阶段研究开发内容进展情况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⑻项目本期取得的(2017年1月-2017年6月)、证明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产品测试报告(如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公司内部自检报告)、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论文论著、用户意见、样机样品图片等,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⑼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其它权责事项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上报要求

1、2017年7月5日(星期三)~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jet/jet_login.jsp)填报《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上传附件材料,并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相关材料。

2、2017年9月4日(星期一)前将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及附件材料线装1式3份,加盖公章后交至科研处。

3、上报说明: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是项目监理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其上报时间的及时度、上报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项目验收综合评分,为此,各项目承担负责人必须重视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的上报工作,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避免在项目验收时导致扣分,特此说明。

 

电子计算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庾小斌22114121、邝俊东22113299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浩松,22861296

 

附件:

1、相关附件(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

 

 

 

科研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