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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开题报告的通知 科研〔2017〕4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7-05-23     点击量:

 

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精神,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效,请各机构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交项目开题报告。

根据要求,立项经费30万元以下的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中的专家组人数至少3,立项经费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中的专家组人数须57所有专家均须来自不同单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育科研类项目请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其他人文社科类项目请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项目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2017620日前交至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

3、《2014-2016年创新强校项目(人文社科类)一览表》

 

 

                                                                  科研处

201752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俊宝,22861299;孙浩松,2286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