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将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
二、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我办不予受理),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三、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五、申报流程
申报者:
1、2017年4月21日17点前,向本院系科研秘书提交《申请书》、《活页》纸质草稿1份,并将电子版交到所在院系科研秘书处。
2、4月26日中午12点前,申报人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活页》等电子版、纸质材料交到所在院系科研秘书处。
材料要求:
(1)申请书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6份;
(3)申报成果6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6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电子光盘2张,需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科研秘书:
1、2017年4月24日17点前把本院系申报者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版+纸质版草稿1份。
2、4月28日下午16点前把本院系获申报者申报材料、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交至科研处,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2)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经全国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出版程序。
(4)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统一标准,向项目成果出版机构支付出版补贴。
(5)全国社科规划办加强对各指定出版机构推荐申报情况的考核,推荐申报质量较高的,将以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省联系人:栗晓静,020-83830154
校联系人:孙浩松,22861296
附件下载:2017年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