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合同书》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监理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计划开展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社发项目”)2016年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调查工作。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制定了半年报调查监理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执行未验收的2013-2016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共196项,其中2013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61项,2014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55项,2015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36项,2016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44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项目监理信息表(年报)及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括:
⑴ 2016年11月或10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彩色清晰扫描或拍照上传;
⑵《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投入数据);提供2016年7月-2016年11月资金投入每个科目中相关支出金额最大一笔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等单据,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⑶从企事业单位记账系统中筛选出的《项目支出情况表》相关的明细账(2016年7月-2016年11月),并提供筛选时的截图或照片;
⑷《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支出数据);本期有下达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⑸《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须罗列项目迄今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
⑹《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数据);并提供2016年7月-2016年11月期间不少于三笔的大额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和发票(有销售合同的一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⑺证明项目阶段研究开发内容进展情况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⑻项目本期取得的(2016年7月-2016年11月)、证明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产品测试报告(如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公司内部自检报告)、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论文论著、用户意见、样机样品图片等,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⑼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其它权责事项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上报要求
1、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报《项目监理信息表(年报)》,上传附件材料,进行在线填报并逐级提交,并及时联系镇街科技部门完成网上审核。
目前已到期的项目,12月20日前在系统提交了完整的验收材料的,可不填报本次年报。
2、2017年1月9日前将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监理信息表(年报)及附件材料线装一式三份上报科研处。另外,为做好监理基础资料存档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完整、胶装)、合同书盖章版复印件各一份。如项目负责人先前已上报我中心,本期可不提交。
3、上报说明: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是项目监理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其上报时间的及时度、上报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项目验收综合评分,为此,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重视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的上报工作,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避免在项目验收时导致扣分,特此说明。
附件:
1、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2016年监理信息调查表 (年报) 调查清单;
2、相关附件(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
监理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联 系 人:邝俊东22114121、杨俊成22113299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监理评估部
E-mail: 22114308@vip.163.com
科研处联系人:钟俊宝,刘晓蔚22861299
科研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