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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 科研〔2016〕 5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6-09-12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政纪律,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自查的通知》(粤财监)〔2016〕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附表3-1至3-3,于9月13日下午14:30(周二)前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在填表人处签字),电子版发至806738235@qq.com。
联系人:孙浩松
22861296

 

科研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