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xml:namespace>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请您参照原通知。
(链接:http://www.sinoss.net/2015/0113/52682.html)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 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月8日网上申报截止。
2.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8日下午17:00,过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联系人:赖梦瑶 刘晓蔚; 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