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xml:namespace>
为了确保各位老师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的科研绩效统计完整,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会议精神。现决定如下:
1.2013年9月1日前立项的项目,如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有经费到校的,可按照项目相应级别计算经费分(只分配给项目负责人)。如有符合该情况的项目负责人,请您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包括下达部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考核期间内项目到账经费、到账经费日期)提交至科研处。
2.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由于各种情况没有将科研业绩(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等)登录到系统中的,可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的原件至科研处,业绩绩效分只分配给第一完成人。
逾期未提交以上材料的,科研处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赖梦瑶 刘晓蔚; 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