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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高等院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1、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学科、学位建设和高等教育的发展。
2、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立项,申报人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3、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3、关于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立项的数量安排
我校总数不得超过30项,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全省学科共建项目拟立项数为280项左右。
4、关于学科共建项目的经费安排
获得立项的申报者将经费汇至学校,并由学校统一汇到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确定立项的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其中,省社科规划办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收取项目管理费、成果鉴定费0.5万元,项目研究经费3.5万元则由省社科规划办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
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后续经费不再退回。
5、关于申报材料报送的要求
项目申请者下载、填写并打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然后将《申请书》交至科研处。注意:“项目类别”一栏统一填写“学科共建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和要求
1.11月14日上午12点前, 将申报材料打印3份交科研处初评,同时发送申请书和项目申报简表电子版至kyc1299@126.com(以“姓名+项目名称+学科共建”命名)
2.11月20日上午前,获得推荐申报者,《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如内容无变动,补交3份即可),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电子版如有改动请重新发送,逾期不再受理。同时需交200元评审费,由科研处统一交至省社科办。
省社科办联系人:尹 梅 钟月仙 020-83825078 83830154
科研处联系人:罗鸿斌 22861296
科研处
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