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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通知》,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即将受理申报。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
本次省基金项目申报中,我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xml:namespace>1)。其中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为学校限项申报,杰出青年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不限项。我校相关项目申报限额情况具体如下:
1.研究团队项目限报5项(其中省重点实验室2项),重点项目限报3项(其中省重点实验室1项),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限报4项(其中省重点实验室1项)。此三类项目,学校教师可根据申报要求自由申报,如全校申报项目数超出学校申报限额,由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择优推荐。
2.自由申请项目限报38项,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往年各院系省基金项目获批情况等将限额分解至各相关院系,由相关院系根据限额组织申报推荐。具体申报限额另行通知至相关院系行政负责人。
3.杰出青年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不限项,申请人可根据申报要求自由申请。
二、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人网上填报材料:7月31日— 8月24日。请各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但暂不进行网上提交,待完成下面第3个步骤,即上传完毕签章页后方可正式提交。系统登陆账号事宜请参照本通知“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第一部分进行。
2.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草稿:8月25日。研究团队、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请提交申请书草稿3份,其它类别提交申请书草稿1份及2份签章页(可以有草稿字样水印)。材料请务必于当日下午17:00前交至校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B404室)。
3.校科研处审核用印、申报人上传签章页并网上提交:8月29日24点前。校科研处审核纸质材料后,统一向学校申请对申报书的签章页用印。用印完毕后,各项目申报人取回签章页,将签章页扫描上传,并在系统中正式提交申请书。同时,校学术委员会将对申报数超过申报限额的项目类别进行评议。
4.学校审查:8月30日—9月1日。学校根据各项目申报情况及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向省基金委正式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5.省基金委网上形式审查:9月2日—9月8日。省基金办将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网上审核,申报书网上审核合格的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状态为“基金办审核不通过”,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说明原因并予退回,不予重新修改提交。
6.申请人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处:9月9日—9月10日。当申报书通过省基金办审查,且工作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时,请各申报人通过直接下载该申报书PDF文件,并进行打印(注该申报书首页有顺序号与条形码,每页有水印号,已签章的草稿水印样的签章页替换至申请书中装订)。打印后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A4纸)至校科研处。学校将申报材料收集完毕后统一报送至省基金委。
请各院系及申报人务必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及要求按时做好各环节的申报工作。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系统的登录账号。对于在2013年及之前有省计划项目原业务系统账号密码的申报人,直接使用该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项目。没有账号的申报教师,请将“暂定项目名称、类别、姓名、邮箱、手机号码、院系”于8月10日前发至kyc1299@126.com,由学校科研处统一添加申报账号。账号添加完毕后,系统将向该申报人的邮箱发送通知邮件。申报人在8月12日后登录该邮箱,并通过邮件附加链接激活自己账号,填写申报人证件号码与登录密码并成功提交后即可激活申报人账号。激活账号后,申报人以邮箱和设置的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后请务必马上完善个人信息,凡是“*”为必填内容,申报人完善个人信息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即可以进行项目申请。
(二)对于申报人限项的要求。申报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2014年起,省基金申请人需按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申报要求执行)。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面上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
(三)根据相关要求,申报人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和“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科目填写指引”(附件2与附件3)进行申报。因形式审查较为严格,不合格者不予重新修改提交,故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本通知和相关附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四)学校向科技厅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时,科技厅将对纸质申报材料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网上状态为“科技厅已受理纸质材料”,方可进入评审。纸质材料与申报情况及要求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评审,故请各申报人务必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五)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六)每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七)在网上填报时需上传签章页。根据申报要求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没有上传、或者印、章、签名不全、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请各申报人于8月25日17点前,将签章页2份交至科研处,科研处集中用印完后,由申报人取回,并于8月29日前上传电子版,并提交学校审核,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请先由合作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再交至科研处。学校盖章后,各申报项目不得再修改成员和参与单位信息,否则由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签章页的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首先下载打印网上生成的签章页,然后由申报人、参与人及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再扫描转成PDF或JPG形式上传,在“附件类型”选择“签章页”,“附件名称”也写“签章页”。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签章页上传后,签章页中的内容有修改,如项目组成员信息有变化、参与单位有变化等等,需要在网页上修改完信息后,重新下载打印生成的签章页,并重新签章上传,原来上传的签章页需要删除。
(八)项目试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九)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位申请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院系和申报人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送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请在经费申请表中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经费来源”的其他计划资助经费加上东莞市配套50%(如无注明,东莞市可能不给予配套),单位配套30%.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省基金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负责申报政策解读)
张银玲 020-83163332
崔 洁 020-83163335
张 玮 020-83163881
彭向阳 020-83163880
(二)网络技术维护电话(负责申报网络故障技术处理):
020-83163338,020-83163469
(三)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鸿斌 22861296,15999896554
附件:
1. 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2.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3.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科目填写指引;
4.省基金项目申报书参考格式;
5.2014年度省基金申报指南编制说明。
科研处
2014年7月31日
附件1
201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2014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含科管研究)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试行项目入库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申报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2. 申报要求如下: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如结题则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省基金研究团队资助项目协调人不得再次申请研究团队。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8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社会发展重大基础研究问题的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以及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院士除外)。
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三)自由申请项目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
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72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1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报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本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申报)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注:两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协调人、总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针对电子信息、材料与先进制造、新能源、人口健康、海洋等领域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布局,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考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依托单位。
申报重点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医疗器械;环境治理与资源再利用;海洋生物制品等。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该项目申报限项、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重点项目规定。
(七)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促进优秀人才成长与稳定发展,与粤东西北地区高校(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学院除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粤东西北地区特色基础研究,为粤东西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年度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拟资助60项左右,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该项目申报人条件、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自由申请项目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地区特色,优先推荐青年创新人才)。
请在经费申请表中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经费来源”的其他计划资助经费加上东莞市配套50%(如无注明,东莞市可能不给予配套),单位配套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