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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莞工科[2014]4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4-02-27     点击量:

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类型

   2.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事项。

  国基申请书形式审查非常严格,请申请人点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指南》、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相关规定(选择项目组成员时,告知相关限项规定,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http://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并认真阅读。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1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务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以免出现串码。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228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命名发至kyc1299@126.com),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请打印科研处在邮件中返回的有水印号的最终版本),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1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尽量于1月21日前向科研处申请开户,将姓名(与身份证或护照一致)、电子邮箱、申报的项目类别、所在院系、当前职称、手机号发送至科研处罗鸿斌的OA信箱,国基系统将发送登录邮件至申请人员邮箱),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228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审核通过的PDF版本申请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455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1.所有离线和在线填写材料的电子版3月3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离线方式撰写的电子版发至kyc1299@126.com。本年度项目申报数量众多,国基申报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国基项目形式审查严格,且在线查询系统将于310关闭,材料审核及修改耗费时日,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28-3月6科研处将集中审核材料,并反馈相关审查意见。申请者根据意见修改,且不能再添加高级职称的项目组成员。

314所有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提交纸质签章齐全的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只要有外单位成员,就需要盖合作单位章。

  四、其他

     国家自然基金重大调整公告及初审、限项等注意事项请下载附件查阅。

   (一)填写经费表时,请注意管理费为5%,面上项目劳务费不超过15%、其它专项不超过10%,其它经费资助栏务必加上东莞市100%配套(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及学校50%配套(学校配套50万元封顶)。

  (二)鉴于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尽早上传申报书,以免因网络拥塞造成申报不成功。

   (三)为保证201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ISIS系统联络网平台为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于2014310停止服务,请申请人228前提交申请材料,以免单位审核不便,逾期不受理。

  (四)2014若干学科处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请使用2014版本申请书,按新代码填写,离线填写时,不可同时打开往年和今年的申请书,以免代码窜用出错。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六)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 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52
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6760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研处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