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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莞工科[2013]92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3-12-25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有关规定和市委宣传部《关于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东宣通〔201348 ),现开始受理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3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类别及事项见附件。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3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包括三大类9项,请详细阅读附件中的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出版和发表补贴,要求作品的发表时间是20131120131231

二、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者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按照附件中申报表格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剧本和文稿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2份;其他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文章等复印件于申报表后装订,申请发表补贴的5份申报表夹在期刊中

申报者于11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审核汇总(二级单位只需在附件8汇总表中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不需在个人申报表中盖章;机关部处由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汇总)。

各单位于115日前将汇总材料交至科研处罗鸿斌,并提交电子版(所有个人申报表格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单位命名)不受理个人申报。

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向院系等二级单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其中申请发表补贴的期刊原件(目录页标注文章所在位置并折叠文章所在页面)申请文化精品贡献奖的获奖证书原件必须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其他证件原件由审核单位验后退回,收复印件。市名城办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上述证件原件。

三、其他事项

发表补贴申报表中的体裁、门类主要是指文艺类,社科类可以填期刊论文、报纸论文。

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有关申报具体事项请联系市名城办,联系电话:2283651622836530

                          科研处

201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