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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莞工科[2013]67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3-07-18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