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专利申请,东莞市科技局将继续按《关于修订< 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东知〔2009〕11号)的相关规定受理2013年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以东莞市地址申请,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9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境外发明专利以及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国际阶段且具备三性的 PCT发明专利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本市有经常住所并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在本市最近两年连续居住证明的个人;
(三)本市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及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
(四)持有本市人才特聘证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局网站填报、提交申请表。我校老师申报的专利权人是东莞理工学院的专利资助,需要使用学校统一帐号(dglgxy1),密码请电话咨询刘晓蔚老师,请不用使用个人科技局系统申报帐号进行填报。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PCT途径的发明专利申请、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须先到业务受理大厅(注册地或居住地在石龙、塘厦、虎门、麻涌、石碣、厚街、长安、寮步、大朗、樟木头、凤岗、常平、桥头等13个中心镇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园区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到所在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然后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
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需查验证明材料,其他类型的专利证明材料查验详见附件1):2013年8月6日至8月26日;
网上申报:2013年8月9日至8月31日。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3个中心镇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园区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请到所在镇或园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查验,专利申请地址在其他镇街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请到东莞市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进行核对(详见附件2)。
六、特别说明
2013年6月20日以后授权的专利将按照《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的相关规定在下一批受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