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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理论物理专款资助“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的通知 莞工科[2013]5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3-06-24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理论物理专款于2003年设立“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培养理论物理研究人员,其目的是资助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并正在从事理论物理研究而又没有科研经费的研究人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工作在研究条件相对较困难地区、科研经费少的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员。

  “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一、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正在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学位证日期: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不是在站博士后。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

  1、“资助类别” 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 选择: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A05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执行期限一年(2014年1月~2014年12月),资助强度约5万元/项。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说明:本申请申报理论物理专款“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

  2、在申请人简历中要写明获博士学位的时间、博士导师的姓名和博士论文的题目。

  3、在承担科研项目情况中要写明承担或参加各类科研项目的名称、执行期限、资助经费等。

  4、申请书后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n系统逐项确认。

  6、“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或“合作研修项目”二选一申请,即同年不能同时申报两份申请。

  7、2013年申请统一受理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10日截止(纸质申请以邮戳为准)。

 科研处

201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