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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莞工科[2013]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3-01-06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委宣传部《关于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东宣通〔201257),现开始受理2012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2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类别及事项见附件。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者于1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文章等复印件于申报表后装订)、电子版交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审核汇总(二级单位只需在汇总表中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不需在个人申报表中盖章;机关部处由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汇总),其中纸质版应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相关单位于121日前将汇总材料交至科研处罗鸿斌,电子版(申报表,部门汇总表)发至邮箱361812615@qq.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出示相关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原件验后退回,但申请发表补贴的作品发表的期刊原件不退回。

二、  其他事项

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有关申报具体事项请联系市名城办,联系电话:2283651622836530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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