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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3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的通知 莞工科[2013]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3-01-15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专利申请,在新的专利促进政策出台前,市科技局将继续按《关于修订< 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东知〔200911号)受理我市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以东莞市地址申请,在201271日至201212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境外发明专利,具备三性的PCT发明专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市注册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本市有经常住所并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在本市两年连续居住证明的个人;
(三)本市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及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
(四)持有本市人才特聘证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专利申请资助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PCT途径的发明专利申请、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须在先到科技业务受理大厅(注册地或居住地在石龙、塘厦、虎门、麻涌、石碣、厚街、长安、寮步、大朗、樟木头、凤岗、常平、桥头等13个中心镇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园区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到所在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原件进行查验,然后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账号和密码统一使用学校账号,如需申报向科研处刘晓蔚索取)。
四、申报时间
证明材料核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需核对证明材料,其他的证明材料核对详见附件1):2013116日至131
网上申报:2013118日至223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3个中心镇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园区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请到所在镇或园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核对,专利申请地址在其他镇街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人请到东莞市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进行核对(详见附件2)。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何包稳,18926870083 
电子邮箱:dgzlsq@126.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