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xml:namespace>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10〕56号)的规定,经审核,我校28项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附件1),21项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2)完成合同任务,符合结题要求,准予结项。
其它申请延期的项目(附件3),请于批准延期截止时间前提交结题材料,逾期不交材料者,将不予受理201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
附件:1. 2010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情况
2. 2010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
3. 2010年度校级项目延期、撤项情况
科研处
2012年12月10日?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