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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 莞工科[2012]4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2-08-03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教技司2012[246]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教育部拟建立“2011计划评审专家库,省教育厅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协助组织我省地方高校的专家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填写《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由学校统一汇总填写《2011计划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报教育厅科研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kyc37628091@126.com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择优上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将同时作为省“2011计划评审的备选专家。推荐截止日期为201289日,过期将视为不推荐。
附件2和附件3不随文下发,请在教育厅科研处网站或 教育部网站(http://www.dost.moe.gov.cn/2011/)下载。
报送地址:省教育厅科研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4室)
电子邮箱:kyc37628091@126.com


科研处
201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