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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了解和掌握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情况,市科技局决定对2009年度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9年度立项并获得市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项目,共132项。
二、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发放调查表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报《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并撰写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局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以2010年12月31日为检查基准日,认真填报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
⑴《调查表》。须网上填报,经市科技局审批通过后方可打印;
⑵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
⑶《东莞市科技项目支出明细表》(见附件4),须盖公章;
⑷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包括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⑸相关的业务、财务管理制度。
附件:1.《2009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2. 《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东莞市医疗卫生单位研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3. 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4. 《东莞市科技项目支出情况明细表》(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