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xml:namespace>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现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东府办〔2009〕98号),市科技局开始受理2010年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申报单位除提供《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申请书》外还要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财务报告书等。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内容。
(四)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申请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首次申请的单位必须新注册帐号。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于11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下午5时。?xml:namespace>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下午5时。
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