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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现将受理2011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科学技术奖下设市长奖、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奖。
1、市长奖
市长奖分为技术成果类和荣誉类。其中荣誉类又分为企业家类和技术领军人物类;技术成果类市长奖从科技进步奖项目中推荐产生。
2、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和重大工程类,并设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3、创新企业奖
不设定等级。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http://59.36.14.9/ujet/)。
2、推荐。镇(街)属申报单位由所在镇(街)科技办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松山湖的申报单位由松山湖科教局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网上填报)
2、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评估或省(部)级相关部门或特殊行业审定、登记、准入证明及有关材料(如该科技成果的总结报告、测试报告、效益报告、用户意见、查新报告等);
3、已获得专利权的项目,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及该专利应用、转化有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发票及有关订货合同书的复印件、用户意见等。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线装,以《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另制封面,一式六份于2011年1月17日前交科研处。如申请材料不采用线装的,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时间:2010年11月1日----2011年1月14日
逾期且无正当理由或申报材料不完备或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2、市级成果鉴定材料受理及咨询
联系人:张安祥 22033096 冯家宝 22033930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B座7E室
附件:1、2011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
2、2011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形式审查表
3、2011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评分标准
科研处
2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