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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的精神,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申请者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和建设教育强省总目标,以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为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贡献。
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按填表要求装订好的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于11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周萍的OA办公邮箱,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科研处
2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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