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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高校“十一五”科技创新成果材料的通知 莞工科[2010]4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0-07-14
点击量: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展现广东高校“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广东省教育厅拟编制《广东高校“十一五”科技成果选编》。请各单位提供学校“十一五”期间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并按以下要求提供项目介绍材料:
1、项目介绍材料限400-450字;
2、项目介绍材料包括:(1) 优势和特色; (2) 解决的实际问题;(3) 产业化前景; (4) 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5)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
3、提供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图片3-5张;
请各单位
于9月10日
前将有关材料发送到
kyc@dgut.edu.cn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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