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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精神,按照科技东莞工程第一批实施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市科技局开始受理2010年东莞市第二批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项目资助计划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项目获得国家、省立项而未申请东莞市配套的。
二、申报程序
1、填报
各类科技(专利)项目资助计划申请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首次申请的单位必须新注册帐号。
2、审查
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由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在网上审查并受理。
3、报送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于10月9日前上报科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1、《东莞市科技计划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书》;
2、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3、项目承担单位与国家/省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科技(专利)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以及项目资金下达通知文件;
4、申请配套的项目经费实际支出清单和凭证;
5、属于专利计划项目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5点?xml:namespace>
2、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9日下午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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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