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人〔2010〕11号》(见附件)精神,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中的推荐条件,组织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一人,如无符合条件者则放弃推荐。被推荐上的人选请于9月10日前,将本人信息汇总表一式三份、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一式三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七份、“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工作情景照片两张(分辨率为300dpi)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萍,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