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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重点项目考察的通知 莞工科[2010]3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0-06-07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和《关于受理2010年东莞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评审的重点项目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察时间

611—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范围

经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符合考察条件的66个项目,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类39个,医疗卫生类27个。

三、考察内容

1、申报单位实际工作基础和条件

2、对项目负责人的评价(包括管理理念、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价)

3、对项目团队的评价(包括整体素质、技术水平、团队协调能力等的评价)

4、对项目技术的评价(包括技术成熟度、先进性、创新性、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的评价)

5、对项目效益的评价(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业推动作用等的评价)

6、对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性的评价(包括项目经费分布、筹集等的评价)

7、合作单位的基础及产业化能力

四、考察议程

1、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情况汇报(10分钟)

2、专家提问与项目承担单位答疑(10分钟)

3、参观现场(10分钟)

五、有关事项

1、请各被考察对象准备好幻灯汇报材料、重点项目申报材料。

2、在现场考察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察组专家和工作人员派送红包、礼物等,违者将取消被考察资格。

 

附件:《考察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