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青年学术骨干成长,鼓励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省教育厅2010年继续开展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申报。根据《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具体名额分配请看附件。请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申报,于3月26日前由各院系上报名单,必须加盖公章,科研处凭此开通账号和密码。申报成功的院系,明年将继续给与分配申报名额,申报不成功的院系,其申报名额优先考虑其他未获分配名额的院系。
(三)育苗工程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或初级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文科类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6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中级或初级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五)项目应以学校为依托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报工作从网上进行,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按附件6要求,下载、填写并上传《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附件1、附件2),经审查合格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2份。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暂定2010年3月22日~4月5日,申报系统地址http://202.116.224.17。
纸质材料暂定报送时间:2010年4月5日。
附件7:2010育苗工程项目名额分配.doc
?xml:namespace>
科研处
201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