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建设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鼓励高校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进行高新技术研发,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 2010年广东省科技厅继续开展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重点实验室类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本项工作的开展以《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和《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科函〔2009〕19 号)为依据和指导,以提高学科与专业建设水平和质量为目的。为了做好本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思路
根据我省高校学科特点和重点学科布局,继续开展重点实验室新增立项建设与滚动支持建设工作。基本思路为:1、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省高校科研工作实际,对在国内同行具备相对优势或具备明显地方特色的实验室,进行补充布点立项;2、为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凝聚和稳定科学研究队伍,注重培育和瞄准更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对已通过验收、建设成效显著、运行状况良好的广东高校重点实验室经评审后,可以进行滚动式支持。
二、新增立项建设项目
(一)申报领域
根据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布局现状,今年只受理“先进制造技术”,“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海洋科学”等3个学科(技术)领域申报新的重点实验室,不受理其他领域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学科建设基础较好,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优势明显。申报重点实验室所依托的学科必须是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2.学术团队结构合理。研究团队学术水平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研究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的人员在10名以上,实验室近5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项并获得项目经费500万元以上,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及以上;
3.科研实验条件良好。实验室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技术状态良好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和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4.配套支持保障有力。所依托的学校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和实验室运行经费;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5.鼓励共建。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大中型企业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支持高校与港澳地区的高校或企业的研究机构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
6.凡已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立项建设的实验室,不得参加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3)一式11份(含原件1份)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
(四)申报限额
每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且不属于同一学科(技术)领域。
三、滚动支持项目
重点实验室实行竞争性滚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实验室可申报填写滚动支持申请书,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滚动支持申请书,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性研究之后确定滚动支持项目。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 第二、三批已立项建设、验收合格、对外开放运行良好的广东高校重点实验室(已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除外,名单见附件1);
2. 符合广东高校学科建设布局、高校科研发展规划,在省内高校中优势明显且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实验室;
3. 实验室科研队伍结构合理,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同行中地位较高影响较大,在同行学科中有较大话语权;
4. 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学术交流活跃,对外开放程度较高。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滚动支持申请书》(附件4)一式10份(含原件1份)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kyc@dgut.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重点实验室:校名”。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附件2、3、4不随文下发,可登陆网站(http://202.116.224.16/)下载。
附件:
2.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3、 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100126.doc
4. 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滚动支持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