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科技局将对外广泛征集2010年重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将作为2010年项目申报指南制定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年度原则上为2010-2012年。(农业、生物医药类项目除外)
2、项目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一定的先进性,能代表我市最先进的水平,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鼓励产学研结合,在项目的执行过程应突显出技术的积累和沉淀。
联系人及电话:罗列 刘晓蔚 22861296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