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现将受理2010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科学技术奖下设市长奖、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奖。
1、市长奖
市长奖分为技术成果类和荣誉类。其中荣誉类又分为企业家类和技术领军人物类;技术成果类市长奖从科技进步奖项目中推荐产生。
2、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和重大工程类,并设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3、创新企业奖
不设定等级。
二、申报程序
2、推荐。镇(街)属申报单位由所在镇(街)科技办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松山湖的申报单位由松山湖科教局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网上填报)
2、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评估或省(部)级相关部门或特殊行业审定、登记、准入证明及有关材料(如该科技成果的总结报告、测试报告、效益报告、用户意见、查新报告等);
3、已获得专利权的项目,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及该专利应用、转化有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发票及有关订货合同书的复印件、用户意见等。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线装,以《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另制封面,一式六份交科研处。如申请材料不采用线装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09年10月8日——2009年12月31日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
逾期且无正当理由或申报材料不完备或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如果还没有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抓紧时间到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没有进行验收的,也请抓紧。
2、请各镇(街)科技办认真组织发动有关单位申报,把握好时间节点。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