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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东理科【2009】3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9-07-21
点击量:次
校内各院、系(部): 为加快青年学术骨干成长,鼓励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2009年继续开展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申报。根据《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 (三)资助经费。今年拟资助自然科学类项目13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3万元;文科类项目1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1.5万元。 (四)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五)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含中级)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文科类项目申请者年龄须在39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二、材料报送 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规定填写《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附件1、附件2)一式9份(含原件1份用,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于2009年7月24日前交科研处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可登陆网站(http://202.116.224.16/website/)下载。 业务联系人: 罗列 刘晓蔚 联系电话:22861296 附件1: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doc附件2: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doc附件3:广东高校育苗工程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xls附件4:广东高校育苗工程项目汇总表(人文社科).xls
科研处
二OO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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