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xml:namespace>
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粤社科奖[2008]01号,下称《通知》)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下称《实施细则》)的精神, 2006-2007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意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一式8份(含原件1份),申报的成果(论文类、调研咨询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7份,著作类原件两份),调研咨询报告成果被采用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7份,与10月27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请登陆http://202.116.224.16/document/documentShow.jsp?documentId=142下载。?xml:namespace>
科研处
200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