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了解和掌握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情况,东莞市科技局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7年度立项并获得市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项目、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等,共30项。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发放调查表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填报《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以下统称《调查表》),并撰写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局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以2008年10月31日为检查基准日(相关数据可估算到2008年12月31日),认真填报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11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
⑴《调查表》。须网上填报,经科研处网上审批通过后方可打印;
⑵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⑶《表一: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及《表二:市财政科技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
⑷相关证明资料(见附件2)。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