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东莞市社科联“关于做好申报东莞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在国家级省级权威报刊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奖励的通知”,请通知本单位符合报奖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论文奖励范围:
1、被《新华文摘》转摘的论文。
2、在《求是》、《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历史研究》、《教育研究》、《文学评论》、《学术研究》等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内权威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
4、论点摘编、文学作品、书评、通讯、研讨会综述等不在此列。
申报的成果必须是2007年度发表或转摘的学术论文。申报时按照《东莞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在国家级省级权威报刊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申报奖励审批表》要求填报,同时需提交已发表文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