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定于2008年10月16日至19日在苏州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现转发中发协字[2008]10号文件《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具体情况见附件),如有意向参展,参展费用由各自课题经费中支出。
科研处
2008.7.2
附件1: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doc
附件2: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doc
附件3: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doc